2011年9月8日商务部正式立案,决定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根据初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5月9日起,进口企业在进口被调查的不锈钢无缝钢管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