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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发布者:伊藤大海  发布时间:2015-08-24 20:21:41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柴油发电机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柴油发电机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柴油发电要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2、机电处组长负责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当值机电维修员具体负责柴油发电机的运行管理。
四、程序要点
1、巡视监控
(1)当值机电维修员应密切监视发电机的运行并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记录。巡视部位包括:柴油发电机、冷却水箱、排烟系统、回风系统、控制柜(箱)、储油箱、蓄电池、消音系统。
(2)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①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②有无异常气味;
③排烟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现象;
④机油压力冷却水温是否正常;
⑤频率偏差是否较大;
⑥三相、单相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有过载现象;
⑦各信号灯指求是否正常;
⑧检查蓄电池状况(温度不能超过45℃,用半导体湿度计);
⑨回风是否顺畅;
⑩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柴油箱油位;
消音效果是否理想;
每半个月应使备用柴油发电机试过行半个小时。
(3)对于巡视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当值机电维修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工程部主管,请求支援解决。整改时应遵守《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标准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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