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漆雾凝聚剂-山东水性AB剂-水性凝聚剂---苏州恒信达
水性AB剂是用于水性漆污水使用的絮凝剂产品。水性漆a剂可吸附、包裹漆雾、降低漆雾粘性;水性漆b剂将a剂吸附、包裹的漆雾颗粒连接成蓬松、结实的絮团,漆渣上浮率高。
使用方法:
1、漆雾凝聚剂A剂初步投加可按0.2%-0.5%的比例投加,也就是一吨污水添加2-5公斤,利用循环水系统使其充分的混凝在整个水体中。
2、待漆雾凝聚剂A剂在水中循环一遍后,再加入0.2%-0.5%的漆雾凝聚剂B剂,5-30分钟左右,随着漆雾凝聚剂B剂的添加,漆渣会渐渐凝聚上浮,且漆渣成大块絮团。
3、喷漆量多少是漆雾凝聚剂AB剂使用量的重要数据,前期可按常规用量添加,可以观察漆渣凝固上浮的状态,若水质不清或漆渣上浮不完全,则可以补加AB剂。
4、具体添加量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反复试验。
包装与存放:
1、 25公斤/桶。
2、产品储存于通风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3、避免直接接触产品;若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接触部位。
漆雾凝聚剂如何配槽?山东漆雾凝聚剂-山东水性AB剂-水性凝聚剂-苏州恒信达分析如下:
首次使用漆雾凝聚剂时需要先向循环中投加适量产品,我们称之为漆雾凝。在现场使用漆雾凝聚剂时,需要根据油漆污水的情况来添加使用。以下是漆雾凝聚剂配槽说明,具体情况还是要以现场上浮或者沉淀效果来定。
基础量:
初始配槽时,按水系统容积0.2% -0.5%的比例加入漆雾凝聚剂为基础量,循环均匀。
在使用漆雾凝聚剂前,建议先清槽。然后添加基础量。
每次补水须按0.2%的比例补充相应的基础量与1/10量的烧碱。
生产过程中每1-2个月应清槽一次。
补充量:
除一次性投加基础量外,每天需根据失漆量多少投加相应补充量的漆雾凝聚剂,并在打捞前30-60分钟,加入1/10量的片碱,同时打捞聚剂配槽生成的漆渣。
检测方法:
应控制循环水的PH值,8.0﹤PH﹤9.0。PH值低于8.0,漆渣带粘性,油漆降粘不彻底;需补加漆雾凝聚剂和片碱。目测漆渣应从循环水中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