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公告登报电话 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务公告
发布者:
sm8899 发布时间:2022-12-26 14:52:27
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金融不良资产转让之资产转让合同》(协议编号04HZ2020001-ZCZR、签署日期:2020年06月15日),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罡,xxxxxxxx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素娟,xxxxxxx
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债务情况(截至2020年5月20日)
借款人名称: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面租赁本金余额:373,333,333.00
账面租赁利息余额:17,902,499.88
违约金:341,843,021.29
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无
担保人: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祝义财、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吴学琴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0年05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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