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东方船舶装配有限公司生产的PQ8.C手提式空气泡沫枪是根据《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中的消防要求进行设计制造的。它利用空气、水、泡沫液通过射吸混合而产生丰富的泡沫,对扑灭油类物质火灾和一般固体物质具有特效作用。该产品经过中国船级社检验,符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1年修正案》的要求。 产品描述:PQ8.C 手提式空气泡沫枪装置是根据 IMO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要求进行设计制造的。它利用空气、水、泡沫液通过射吸混合而产生丰富的泡沫,对扑灭油类物质火灾和一般固体物质火灾具有特效作用。该产品经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和检验。
PQ8.C型手提式空气泡沫枪装置(Portable Air Foam Gun)是一种全部采用耐海水材料制造,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船用消防设备,符合现行ZC规范和ZMO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本产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海船规范科学研究所监制,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南京分局检验合格。该产品是用空气、水、泡沫液三项通过喷射进行自行混合所产生的混合液用来扑灭机器处所、锅炉处等的油类及易燃液体火灾,也可以用来喷射水扑灭一般固体物质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