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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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电力电缆CEFR/DA的详细资料:
一、使用条件 额定电压Uo/U为0.6/1KV,CE**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CV**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60℃。产品具有符合DA及SA的燃烧特性。
二、船用电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电能的铜芯乙丙橡皮绝缘船用电力电缆(cefr电缆)。
三、船用电缆CEFR/DA符合GB9331.1的相应要求。
型 号 全 称 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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