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污染物总量控制、重金属污染、风险防范、农村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社会环保服务需求,为环保服务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环保服务市场容量扩大的同时,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服务进一步。
据估算,十一五期间我国环保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率约为30%。到十一五末,我国环保服务业年收入总额约为1500亿元,环保产业中环保服务业值比重约为15%,环保部日前印发《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环保市场需求作为发展环保服务业的主要着力点,总体目标是形成50个左右环保服务年产值在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城镇污水、和脱硫、脱硝处理设施运行基本实现专业化、市场化10。
根据《意见》,环保部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许可工作,规范、有序、统一、公平竞争的运行服务市场。同时,要开展环保服务业政策试点,针对各地环保服务需求扩大和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地级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机构为主体,开展促进环保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试点工作。
试点重点领域包括:与污染介质修复、污染治理、培训与评估、认证与符合性评定、监测和污染检测、投和等。各地区(园区)的具体试点内容,根据实际需要和具备的基础条件,量力而行,自行确定。要通过试点,对环保服务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程度,完善与环保服务业相关的金融、税费、价格等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环保服务业发展。
在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脱硫电价,研究制定燃煤电厂脱硝电价政策。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研究完善对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制度等。
虽然我国环保服务业发展较快,但总体上看还存在发展水平较低、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市场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环保服务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必须紧紧国内新特点,顺应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着眼于我国保护生态、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加快发展环保服务相关产业,为保护生态提供的基础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