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污染,谁治理,这是我国生态修复的基本准则,而生态补偿机制则更进一步,体现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历年来都是环保工作的重点,虽然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但是自上而下的实践正在推动体制成熟。
< P对齐=“中心”> < 纵横推进资源有偿使用补齐生态补偿机制短板
生态补偿,一个在范围内具有特色的环保制度,本质上是为了生态和经济发展平衡而制定的。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生态补偿制度着重体现谁污染、谁治理,谁、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这一制度在经历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之后正在飞速积累实践,十三五期间,生态补偿制度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逐渐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向前推进其中,《关于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政策实施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以及重点。
据粗略统计,发布的生态补偿法规与政策约有80篇之多,涵盖了包括行政法制、宏观经济、水利和环保领域在内的方方面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生态补偿主管部门发布的生态补偿政策文件和部门规章多达146篇,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都是生态补偿重点领域。
公开资料表示,自2012年以来,我国每年仅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一项,生态总额就接近800亿元币。2016年,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发展,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
在今年的上,在工作报告中又提出,要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代表、四川省常务副省长王宁也建议称,要加快建健全的生态补偿机制。王宁还建议,要着重从完善资源有偿制度、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两个方面入手,要建立纵横向联动、共同参与、利益共享的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近年来,各省市也在切实推进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的试点工作。流域生态补偿这块短板尤其显眼,消息显示,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广东在内的9个省(市)初步建立起了行政区内的全流域生态补偿体系。这也说明,生态补偿机制在十多年的尝试中,即将厚积薄发阶段。
当然,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生态补偿机制仍面临着法律法规不,主客体不明确,补偿渠道单一,科学指导等问题但是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建设,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步伐正坚定不移地走在正确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