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目前,国外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主要采用BOT(建设--转让)、BT(建设-转让)、DBO(设计-建设-)等投资。本文以BOT和DBO为例,介绍这些在国外的应用情况。
不同投资在国外污水处理厂的应用
BOT投资
BOT是由土耳其厄扎尔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这种投资和很早就存在。20世纪以来,美国的一些桥梁、运河和电站就是以这种进行建设的,举世闻名的苏伊士运河也是由私人投资建设的。
BOT有利于发展家积极利用企业资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财政的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理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
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柬埔寨颁布实施私有化电力法,通过BOT等私有化柬埔寨的水电资源地区通过BOT吸引民间投资建设高速铁路。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拉智利、阿根廷,亚洲的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一些纷纷采用BOT希腊雅典的新、以色列卡迈、葡萄牙塔古斯大桥、英国利物浦轻轨铁路、河内候机楼等工程都是运用BOT投资修建的。
采用BOT建设污水处理厂有利于工程投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水平。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BOT的特许经营期一般为30年,项目总投资较大,因此在整个特许权协议期限内存在着较高的风险,应采取风险回避、风险转移等措施加以规避、防范。
DBO投资
土木工程师协会(FIDIC)在2008年秋天推出了FIDIC《设计、建造及运行项目合同条件》,这本合同条件将一种新的项目DBO呈现在我们面前。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以承包工程项目占据了工程建设市场的80%以上。到了上世纪90年代,设计建造及EPC交钥匙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到2005年,在美国设计建造所占比重已经和平分秋色了,近年来已经超过了与此同时,正通过实践逐渐人们的视野另一种新dbo。
美国、欧洲、中东以及我国天津、和澳门等地区,都开始在不同领域采用DBO。即对于投资或金融组织的项目,由总承包商既做设计又做建造,并在建成后若干年内负责。由于具有单一责任和功能保证的特点,DBO特别适合于污水处理厂这样的成套装置的建设。
作为一种通行的项目建设,DBO是支撑污水处理服务专业化的典型,在污水处理领域被广泛应用。澳门污水处理项目就成功地采用了DBO。澳门污水项目为3年试运行期以及两年建设期共5年合同。通过招标选择DBO的实施者,被选者需具有丰富的技术能力、建设能力和运行能力。
2007年12月9日,得利满(Degremont)与阿联酋棕榈岛水务公司签订了总价值达8亿美元的合同这是得利满历的金额合同dbo。
合同将为阿联酋迪拜的朱美拉高尔夫球庄园房地产项目设计、建造和一个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并提供为期10年的运行服务。合同还包括安装、运行一个横跨近40公里的水网,用于连接污水、分配项目由棕榈岛水务公司进行,并由澳大利亚麦格理进行资金援助及项目执行。
近年来,DBO在国外,包括发达、发展家和地区,开始应用,而且发展势头很快。从十几年前开始在市场上试行DBO,到2008年FIDIC推出金皮书,以及近一些发展家的市场趋势,我们都可以看到DBO的发展前景。从DBO建设的特点来看,它更适用于污水处理厂这样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种更、更科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