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净化器环境测试舱的性能评价,其中有密封性评价、空气净化效果评价。
密封性评价:
检测气密性最直接的是打压试验或抽压试验,漏气量应小于0.9m3/h;
另外,还可在试验舱的进气口和出气口分别连接流量计,并关闭舱门同时测量出口和入口空气流量,在稳定情况下测得出气口的空气流量都等于入口设定流量时,表明系统没有漏气、密闭性良好;
在进气口前段调节转子流量记示数为约17L/min,用流量范围为0.02~20L/min的皂膜流量计测量准确流量并记录数据,保持前端转子流量不动,连接好进气管路,关闭其余阀门,测量出气流量并记录数据;
每端各至少3次,取平均值进行比较。
测得的实验数据见表可见,出口端的气流量基本与进口段气流量相同相对误差小于0.2%,测试舱的气密性是十分理想的。
表 净化器环境测试舱气密性测试
测试 次数 |
流量(L/min) |
|
进口气 |
出口气 |
|
1 |
16.66 |
16.64 |
2 |
16.67 |
16.65 |
3 |
16.65 |
16.65 |
平均 |
16.66 |
16.64 |
空气净化效果评价:
前部空气净化装置采用串联吸收方式,可以净化空气中的湿度、甲醛和其他挥发性物质。
吸收管内充填适量的颗粒活性炭和变色硅胶,活性炭充填量为0.5kg可连续使用至少2个月,变色硅胶充填量为1.0~1.5kg,在环境空气的相对湿度为65%~82%,可以连续使用4d~8d。
测定净化效果时,以甲醛为检测对象,在前部空气净化装置进气口和净化后的净化器环境测试舱内分别设点,进行间歇式测定,测得前部空气净化装置空气进口的甲醛质量浓度为0.01~0.1mg/m3,而净化后测试舱内甲醛质量浓度均小于0..01mg/m3,处于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检测下限之外。
参考文献 环仪仪器净化器环境测试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