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奖项适用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建筑工程,组织评审结构和竣工金、银质长城杯奖工程。
金质长城杯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北京市市开展和评审建筑长城杯工程活动,是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下的行业活动行为。北京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质协)负责组织全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并成立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委会)。在市建质协设立市长城杯评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评审办公室)负责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评审具体工作。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联合会),负责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工程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参评国优、鲁班奖工程,由市联合会从获金质长城杯工程中择优评选推荐。并对于经推荐未当选的工程设立国优、鲁班奖工程提名奖。由市建委对提名工程的施工单位给予表彰。
申报参评建筑长城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可。北京市每年对当年完成的建筑结构工程和上两年度完成的建筑竣工工程组织评审一次长城杯工程,评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年评审结构和竣工长城杯工程奖项数量,原则上应按市评优立项审批数量控制。金质从银质长城杯工程中择优评选,金质数量宜占评选总数的1/3左右。